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與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印發的《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評函[2012]138號)相關要求,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劑搬遷節能改造一體化項目(一期)-貴金屬催化劑裝置環境影響評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概述
項目名稱: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劑搬遷節能改造一體化項目(一期)-貴金屬催化劑裝置
公示建設地點:項目選址位于聊城化工產業園廠區內
建設內容及規模:催化劑搬遷節能改造一體化項目由原位置搬遷至園區中南部,購置晶化釜、收塵器、噴霧干燥系統等設備379臺(套),實施搬遷改造;建成后實現回收廢舊貴金屬催化劑500噸/年和生產貴金屬催化劑200噸/年、負載型催化劑500噸/共沉淀法催化劑800噸/年、分子篩催化劑1000噸/年、活性氧化鋁球催化劑11000噸/年的能力。項目分期實施:一期建設貴金屬催化劑(銠催化劑生產能力1噸/年,鈀催化劑回收能力300噸/年,釕鋅/氧化鋯催化劑回收能力50噸/年(氧化鋯21噸/年)),二期建設剩余內容。本次環評只對一期(貴金屬催化劑)建設內容進行評價。
建設性質:新建(重新報批)
總投資:938.5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
本項目勞動定員20人,白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根據《產業結構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允許類”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聊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及聊城化工產業園總體發展規劃。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況
1、廢氣
項目銠催化劑產生的廢氣主要含有甲苯和乙醚,項目加工過程在通風櫥內進行,設計通風櫥廢氣的收集效率98%,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引入“兩級活性炭裝置吸附”處理無組織排放。舊鈀催化劑堿調配和酸化都是間歇性操作,物料加入調配釜和酸化釜后都是密閉過程,加入過程中將氨水和鹽酸加入液面一下,因此,堿調配和酸化廢氣產生量很小。
另外,項目通過嚴格控制生產流程,加強管理等措施,減少無組織粉塵排放。預計廠界氨、HCl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無組織控制標準;甲苯、VOCs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的無組織控制標準。
2、廢水
生活污水和地面沖洗水進園區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園區廢水零排放項目深度處理,全部回用于園區循環水管網,不外排。
3、噪聲
本項目來源于各類攪拌設備、風機和各種機泵,通過采取減振、隔聲加裝隔聲罩、消音器等措施后,加之距離對噪聲的衰減效應,廠區綠化、建構筑物的吸聲、屏障作用,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的要求,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旋蒸廢液、甲苯旋蒸殘渣、洗滌廢液、舊鈀催化劑載體、廢導熱油、危險化學品廢包裝材料、壓濾廢液、廢包裝袋。其中旋蒸廢液、甲苯旋蒸殘渣、洗滌廢液、舊鈀催化劑載體、廢導熱油、危險化學品廢包裝材料為危險廢物,暫存于園區危廢庫內,壓濾廢液項目設置一座廢液暫存罐,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定期委托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廢塑料編織袋外售綜合利用。固體廢物能實現妥善處置。
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5、風險
本項目涉及危險物料為:DMF、氯化銠、乙酰丙酮、甲苯、三苯基膦、乙醚、舊釕鋅催化劑、次氯酸鈉、燒堿、乙醇、舊鈀催化劑、鹽酸、氨水及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等,項目在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的前提下,對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影響較小。通過加強生產期間風險管理,落實風險應急預案,工程環境風險可防可控,項目建設可行。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和要點
項目能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選址符合相關規劃,在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當地環境功能要求,工程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公眾支持本項目建設。從環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實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項目選址合理,項目建設是可行。
四、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工
聯系電話:15266862292
地址:聊城化工產業園
郵箱:zhangkai41@sinochem.come
五、環評單位
山東求卓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環評公告及環評報告書的查閱網址和地址
公眾發布的網址: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
項目公告及報告書下載網址為鏈接: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ZWixAhX6hbX01a4NsXuc5w
提取碼: pp6m
紙質報告書查閱地址:聊城開發區財智大廈2201室。
七、征求意見的范圍
項目周圍5公里范圍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對本項目關心的相關公民和專家。
八、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等方式提出意見。公眾意見表通過以下網址下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1日
公示發布單位:魯西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25年9月15日